前公司東主欠薪判囚罰款
前富都名宴酒家負責人潘鈺儀(Yuk Yee Ellen Pun),因為拖欠員工超過67萬元薪酬,7月31日再被法庭判處入獄90天以及罰款90萬元。
因詐騙罪被判刑30個月今年3月上訴失敗,現時正在服刑的潘鈺儀,在紐馬克市的安省法庭承認拖欠工人薪金,再被判入獄,與詐騙罪刑期分別執行。
潘鈺儀及其名下已經停業的12間公司,被控在2015年7月11日至2016年4月13日期間,違反《安省就業標準法》(ESA)。裁判官Karen Walker判處被控公司每間分別罰款7.5萬元,合共90萬元。法庭依據《安省違例法案》(Provincial Offences Act)加徵25%的受害人附加費,撥入受害人賠償基金。
華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行政主任吳瑤瑤表⽰,通常的欠薪案件,不會判公司負責人徒刑。潘被判入獄90天,可見法官認為潘及其代表的多間公司,拖欠工人薪金和其他收入的問題相當嚴重。
她說,這個判決「給其他公司老闆發出了⼀個強烈的信號,那就是他們必須尊重僱員得到法律保護的權利。」90萬元是罰款。原先勞工廳下令償還員工的45.7萬元,潘仍需要支付。
2013年6月至2014年4月間,勞動廳共收到來自上述公司員工的68起投訴。追討欠薪的員工有公司行政人員、食品服務員和清潔工人。很多員工不懂英語,需要翻譯協助,由法律援助中心代為作出投訴。
員工被拖欠的工資由數百元至超過4.5萬元,合共超過67.6萬元。勞工廳集合所有投訴,下令這些公司在2015年6月5日之前支付欠薪。潘鈺儀在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間,向員工歸還了104,800元。
吳瑤瑤表示,現行制度有問題,「老闆欠薪,員⼯投訴,勞⼯廳出面調查。 需要較⻑時間,而有些老闆已經申請破產。 」
前安省府計劃增聘175個「就業標準」的督察,隨時檢查,但這個計劃到自由黨政府落台前並未落實。 現在新政府上台,暫停所有的開⽀。 吳瑤瑤稱,這個開支是不應該節省的,省長道格•福特說他是為「小人物」服務,遭欠薪的是社區的「小人物」,希望新聘督察的預算不會被取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