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优步司机成为正式雇员身分在望
加拿大最高法院为优步(Uber) 司机采取下一步努力被承认为雇员扫除障碍。
6月26日加拿大最高法院的法官8比1维持了安省上诉法院的裁决。该裁决在确保司机获得最低工资、假期工资和其他福利的集体诉讼打开了大门。
该宗牵涉4亿元的集体诉讼,由受雇于UberEats送餐服务的多伦多市司机兼外卖员大卫•海勒(David Heller)提出,他状告优步应用程式公司没有依据安省劳工法例,向受雇司机提供最低薪金保障及雇员福利,优步公司则认为原讼人属于自雇人士,与该公司并非雇佣关系,而是生意伙伴合作关系,不适用于劳工法例,双方因此对簿公堂。
安省最高法院表示,Uber服务协定中要求所有争议在荷兰通过仲裁解决的条款,相当于非法外包雇佣标准。
若依照条款进行仲裁,司机的个人费用约为14,500美元。
加拿大最高法院则表示,仲裁协定是无效的,不能期望一如海勒的人了解仲裁条款的财务和法律影响。
七名加拿大最高法院大法官说:「我们同意上诉法院的意见。这是一个仲裁协定,使一方无法行使的仲裁。」
另一位站在海勒一边的法官更指出,优步的仲裁协定实际上禁止他获得法律上确定的争端解决方案,给海勒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,破坏了法治。
原讼人海勒受聘UberEats时,每周赚取税前400至600元,工作需要每周使用其个人汽车40至50小时,每年赚取约21,000至31,000元,多劳多得。以上述计算,时薪约10至12元,与安省最低时薪为14元差距明显,也没有任何员工福利。
海勒于2017 年提起集体诉讼,迫使公司承认其司机是员工,而不是独立承包者。
2018年11月,安省最高法院裁定优步的条款构成非法外包雇佣标准。
代表集体诉讼一方的劳工律师桑菲鲁(Lior Samfiru)形容,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,对受雇于类似优步等应用程式公司的员工是一项历史性胜利,不单对安省的手机应用程式员工带来好处,也对本国其他省份的优步等应用程式公司员工有连锁反应。
他指最高法院裁决进一步阐明,优步等公司即使属于非加国的国际集团,但在本国招聘员工就是受到本国法例规管的雇主,不能自称是海外雇员而不受本国劳工法例监管。法院要求优步一方在其雇佣关系上必须拨乱反正,并对一众受影响安省雇员作出相应补偿。
他说:「我们能够以某种方式平衡这种不平等的唯一方法,就是让个人有机会进入法庭,比如劳资关系局,或者我们全国各地的法院。」
对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决,优步发言人证实,该公司计划「修改我们的合同,以符合法院的原则。」
这起集体诉讼尚未得到认证。海勒对优步的诉讼通过安省法院系统的道路则铺平。
加拿大联合食品与商业工人工会(UFCW Canada) 对加拿大最高法院的裁定表示欢迎。
这项裁决恰巧是多伦多数百名Uber Black司机加入UFCW,呼吁公平薪酬、尊重和集体谈判权利的一年后。
加拿大UFCW的全国主席保罗•梅内马(Paul Meinema) 表示:「这一决定证实了我们工会一直以来争论的问题——优步一贯阻止司机行使公司雇员的权利。」
自2019 年发起Uber司机联合运动以来,UFCW已成为加拿大打车司机的领军工会,在多伦多注册了数百名Uber Black 司机,并在卑诗省以及加国其他地区推动组织工会运动。
零工经济体的应用程式公司的雇佣关系遭到法律上的挑战。应用程式公司将工人指定为独立承包者,一个不受就业法保护且不能加入工会的工人类别。
今年早些时候,安省劳资关系局作出突破性的裁决,裁定食品配送应用程式公司Foodora 的送餐员不是真正的独立承包者,因此有权加入工会。
而该优步豪华拼车服务Uber Black的司机也对他们的分类作为独立承包者提出挑战,并已申请工会认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