企業禁加班 員工受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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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經濟日報專訊】加班作用為何?若員工做到身心疲憊、或只為「磨爛蓆」而加班,是否換來老闆一心想要的高效率?南韓巨企一改慣例「反加班」,日本也有「不加班日」,香港打工仔幾時等到?

打工仔固然「反加班」,姑勿論是為了避免令人偷懶印象、或要迎合老闆對「勤奮」的定義,即使案頭上有沒有工作要趕,心態上對加班總有點被迫感覺。若說倒過來,是老闆禁止加班呢?

向來習慣加班時間極長的南韓及日本,近年出現「反加班」風氣,便是由企業帶頭推動。

企業帶頭 截斷電源迫使下班

根據《朝鮮日報》報道,鼓勵員工準時下班企業不斷增加。但不是口頭說說便算,而是採取強硬方法如截電或扣獎金等,包括三星火災海上保險今年8月起,每周三下午6時員工會聽到廣播,提醒半小時後電腦系統的電源會截斷,即半小時後,員工留下加班也沒有電腦可用。

另外,三星生命保險本月開始試行「Plus Day」制度,每月第二和第四周的星期三,員工下午5時準時下班,人事部會巡查務求沒有人違規加班。SK Innovation今年開始強制員工於7時前下班,加班頻繁部門或員工的名單將記錄在案,或被扣減獎金。

據報道,企業要員工準時下班,是要他們早點回家,增加與家人相處時間,冀通過工作與生活轉變,提高工作效率和生產力。

逾8成日本公司 設「不加班日」

至於不少打工仔「過勞死」的日本,企業亦陸續推動「星期三不加班」。據報道,2004年只有58%企業響應,近年已有逾8成大型企業將周三設為「不加班日」,員工可在6時半前下班。

雖然不如南韓企業般,會採取截斷電腦網絡及電,或扣獎金等手法,但多採取關燈或播音樂催促放工。結果出現一個現象,就是餐廳、店舖也受惠,星期三晚 上生意比周末還要好。日本有些學校也樂於配合,既然向來夜歸的父親可早回家,便於這天實施「無功課日」,大人孩子也有一天可放下「工作」,偷閒一個晚上。

工時長成為不少打工仔的噩夢,加班大國也相繼出現「反加班」做法,不止對打工仔是好事,對企業本身也並非蝕底。

老闆希望員工工作時間長一點,無非是為了生產力也能提高一點,但工時長是否等於高效率,卻是一大問號。

早於1920年代,美國汽車製造商福特曾進行研究,發現每周工作40小時效率最佳,額外延長工時也僅能輕微提高生產力,且效果僅維持3至4星期,其後生產力便會降低。

即使現今社會也有不少研究指,工時長對員工或老闆也可能得不償失。例如美國麻省大學醫學院研究指,員工加班生病風險較不用加班增加61%;倫敦大學 學院研究指,每天工作11小時比工作7、8小時的員工,心臟病發率高三分二;美國心理學會則指,長工時引致與家庭摩擦增加,且會因這些衝突而產生抑鬱和導 致其他壓力相關的健康問題。

事實上,南韓近年對職場文化有愈來愈多反思,這幾年不少電視劇、漫畫均以之作為題材,例如今年播出的《職場之神》及漫畫《未生》等也人氣高企。

當地也有報道指,打工仔未必因工作需要而加班,有時只是為了表現對公司的忠誠和對工作投入,以爭取聘為長工或晉升機會,以免被擠下來,結果為此犧牲家庭、朋友或睡眠等,也被指是造成南韓近年離婚率上升與生育率大幅下降等問題的「罪魁」之一。

「磨爛蓆」博好感 無助工作效率

香港工時長問題,與日韓不相伯仲。瑞銀去年發表報告,本港工時平均每年2,296小時,在全球72個城市中排行第5,低於首爾、曼谷等地,但遠高於 上海、倫敦等地。港大民意研究亦有調查,指白領平均每日工作8.8小時,6成白領日做逾9小時,過半人加班工作,每周平均有3.6日要加班。

加班若基於工作需要還算好,但不少加班卻是為了博取僱主或上司好感的「露面文化」,不會在同事或上司下班前離開,惡性循環下,大家惟有「磨爛蓆」。

要改變「加班」文化,由企業做起,固然是事半功倍,員工一來可放下心理包袱,安心下班,其次也可提升員工與公司關係,員工盡量上班時間內做好工作,翌日精神飽滿上班,對於提升效率,相信這總比「磨爛蓆」有效果。

消息來源:經濟日報 – 2013年10月28日星期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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