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路上算不算上班?

对于我们大多数人来说,一天的工作始于离开家门,坐进私家车或者走到公车站,然后开始上班的通勤,不管是否睡眼惺忪。毕竟,如果不是上班,我们也不会开始这段旅程。而这一天,不管多长,没有回到家里不能算结束。
但如果你一旦在路上受伤,情况可能就不同了。

举个例子。安省一个上班族受雇于一家公司。这家公司在一所医院里面租用了几层楼,还在医院大楼的一侧租用了一片停车场。同时公司也通知员工可以在非公司租用的区域停车。那个上班族那天开车上班,并将车停在停车场,但不是公司租用的那片区域。
在从停车场去大楼时,那个上班族选择了一条草坪上的近路,而那片草坪是医院方面拥有和管理的。当她穿过草坪时,滑了一跤,摔倒在地,摔断了腿。这导致她无法行走,也不能上班,一直到腿伤痊愈。

她尝试申请工伤赔偿,但不管是安省工作场所安全与保险局(WSIB)还是仲裁庭都拒绝了她的索赔申请。WSIB的规定要求工伤必须是发生在上班时间和在雇主的场所,或者是上班时间但在雇主要求的旅行途中。

在这件索赔中,事情发生在她正式开始上班之前,也不是在雇主的场所-只有雇主租用的楼层和停车场被认定是雇主的场所。所以,事情不是在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内发生的。

总的说来,员工在工作场所和住宅之间的日常通勤并不算是工作时间,除非他们在这段时间内在工作。而且,每个员工通勤的方式不尽相同,这种不同与工作无关。

但在上述例子中,如果那个员工是在雇主租赁的停车场或者楼层跌倒,结果是否会不同呢?之前曾经发生过几起员工在外出途中受伤而获得索赔的情况。要么是雇主要求员工出差,要么是雇主要求员工从家里直接去某处。

上班路上这段时间到底算不算上班?如果不算,那到底算什么呢?

来源:Canadian HR Reporter, Jan. 31, 20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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