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權和勞工運動
在1954年,勞工議會特別指出,爭取人類尊嚴,以及有體面的生活水準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的戰鬥繼續互相支持。我們在勞工運動中有責任敎育我們的會員,特別是新來的,以及在我們周圍的社區。
為紀念勞工維權145 周年- 攜手共建正義,多倫多及約克區勞工議會于網站刊登勞工議會表記1954年勞動節的文章摘要。以下為譯文,閱讀英文原稿摘要請點擊連接Read the excerpt from the 1954 Official Labour Day Souvenir.
題目:人權和勞工運動
作者:SID BLUM, 多倫多聯合勞工人權委員會執行秘書 (Executive Secretary, Toronto Joint Labor Committee for Human Rights.)
加拿大工會運動的早期歷史揭示了,工人們聯合起來保護他們認為是個人的和人類的權利。這些權利中的兩個,可以界定為良好的工資和良好的工作條件。但是在這兩個目標之下有一個更基本的是,每個人都渴望受到有尊嚴和尊重的對待。
很多時候,不論大小行業的商店和工廠的老闆和經理,都視打工仔如商品或只是工時卡的數字。經理們認為,打工仔有太多權去抗議他們的工資和工作條件,就好像放在廠房的棉包和鋼筋有權抗議使用它們一樣。
上百萬的加拿大工會工人正對仍在經理圈流行的這個想法進行鬥爭。這場工人權利的戰爭不會戰勝,除非勞工階層互相合作和互相尊重。在地方工會的一個宗敎群體或種族群體,憎恨另一個群體,或者一個群體決定另一個群體不能分享集體談判的利益,集體談判將永遠不會持續成功的。
勞工利益應是供給所有人的,不論、種族、信仰或國籍,這主張是工會理念公認的一部份。這是部份工人經過長期痛苦的經驗的結果,除非他們團結一起,在管理層面前展示堅固的陣地,他們將永遠不會獲得他們要爭取的目標。除非我們能夠彼此平等相待,並在我們自己的工會獲得尊重,不論種族、 宗教或種族差異,否則,我們努力想獲得管理層同樣對待我們,將會極大困難。
公平做法的立法
工會一直在立法領域的前沿,並且確保每個人的公平就業機會,不用恐懼種族或宗教歧視。Saskatchewan、安省和Manitoba已通過法例,防止僱主因為種族、信仰、膚色、國籍、血統和出生地,任意阻止任何人就業。聯邦政府也採納了公平就業法(加進樞密院令和失業保險法中的一節),禁止有關就業或就業轉介政策方面的歧視。
安省議會在工會和社區的其他民權團體的壓力下,今年通過公平住房法,其中部份說,任何人不得因為種族、 信仰、 膚色、 國籍、 血統或出生地,拒絕任何人或任何類別的人的住宿、 服務或公眾習慣上公認的任何地方可用的設施。
勞工和社區從這樣的立法所獲得的好處會被浪費,除非我們準備守護這些法案,以及政府部門負責任的執行它們。行業工會必須敎育他們的會員,從他們的地方工會的渠道對歧視的投訴採取行動。
勞工的公平做法計劃
此外,勞工運動必須保持對負責的政府部門施加壓力,使迅速處理合理的投訴;以向違法者展示法律是有效的;以及啓動公平做法的公共資訊和敎育計劃。在這個領域真正有效的行動,目前的勞工運動目標應該是,在現行的省和聯邦勞工部門的架構內,爭取成立獨立的公平做法機構。這些機構由勝任的職員組成,並有專門的公民諮詢委員會協助,將會大大清除現時法例上的一些漏洞和延遲。
這些措施,然而,並不意味著已經贏得了人的尊嚴和工會之戰。我們仍然要學習,往往是艱難的,我們的同胞在工廠和社區想要的是被理解和尊重。
戰鬥替罪羊理論
在失業和不安定的時期,有一種傾向,在社會上挑出某些群體做替罪羊,把暫時的經濟困難歸咎於這些群體。替罪羊理論被種族和宗敎仇恨販子抓住來利用,他們想沒有比分化和削弱加拿大工會組織更好。每當遇上,替罪羊理論應被揭露,它對團結的和民主的工會運動的危害顯而易見的。
經濟和工會
爭取人類尊嚴,以及有體面的生活水準和良好的工作條件的戰鬥繼續互相支持。我們在勞工運動中有責任敎育我們的會員,特別是新來的,以及在我們周圍的社區,有關我們運動最基本的工會原則。這種責任是通過我們全國勞工議會的反對歧視常設委員會,和地方工會聯合勞工委員會轉化為行動,以及最重要的是,通過成千上萬的工會會員,以個人在他們無數的工廠和地方委員會樹立榜樣。
這些活動是工會的經濟計劃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。只要人們因為屬于某個種族或宗敎群體,而被僱主剝削,是在談判桌上贏得的勞工權利受到攻擊。只要在工會的不同宗敎或族裔群體之間關係緊張或有敵意,勞工的談判加量就會減弱。只要在我們的地方的僱主、政府或工會存在對待某個群體如二等公民的行為,我們自由社會的生存受到威脅 ,而隨之我們的自由工會運動的生存也受到威脅。
為了在加拿大建立一個更好和更民主的社會,以及更好、 更強,和更加民主的工會運動,當務之急是,我們在我們的工會和社區實行工會的原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