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EI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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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的EI政策
將失業人群分為3類
歧視性的三級分類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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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不公正EI決定的上訴將變得難上加難
失業人群三級分類制度
頻繁申請者
偶爾申請者
長期工作後的申請者
新的EI求職規定
要求我們
在失業達到一定週數之後,必須
申請新的工作
…
…這些工作必須有別於之前的工作…
…薪水比原來的工作低
10%到30%
.
這使
部長
可以
不經過議會辯論
就有權
做出更多改變
預算法案將部份權力從
EI法律
下放到了
EI規定
層面…
保守黨政府在其2012年預算法案C38和C45中推出的EI新政策…給工人帶來的負面影響立刻波及了整個國家。
新的EI至少有4個主要問題。
所有工人都有
不受歧視地
享有EI社會保險的
平等權利
,而不應該因為我們有被裁員的歷史記錄和移民身份而被拒絕。
12月份,政府突然宣佈SIN卡號碼失效的臨時外來勞工
將不能夠申請EI的:
Other Changes to Appeals:
Fewer in-person hearings…
most by phone.
上訴流程的其他變化:
申請人上訴的時間限制由60天縮短為30天
上诉流程的其他变化:
需要特別許可才能向社會保障審裁處上訴
我們可以估計到更多的
單方面改變將會出現,例如…
產假,
父母假,
重病看护假。
EI屬於全國的工人,
它也應該服務與我們。
EI 必須出現在我們需要的時候 –
遣散,失業,分享工作,培訓,產假,父母假,重病看護假或病假。
新的求職規定:助長廉價工作
上訴流程:
不再獨立於政府
現有的EI上訴流程和3人仲裁員的EI仲裁委員會將被替代…
…儘管這些人了解本社區和EI法律…
…政府將任命自己的1人“專家小組”。
上訴流程
上訴流程
上诉流程
75%
的EI索賠申請人被歸于
“偶爾”
和
“頻繁”
申请人的類別中
大部份的
“頻繁”
申請人居住於
安大略省
和
魁北克省
失業人群三級分類制度
失業人群三級分類制度
这些外劳在这里工作多年,勤勤恳恳,支付EI保险费,现在却
被剥夺了少数几项他们可以享受的EI福利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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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业保险变化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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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從1990年開始,政府減少的
符合EI條件的失業工人
比重為…
74%
1990
從1990年開始,政府減少的符合EI條件的失業工人比重為…
35%
2012
74%
1990
頻繁申請者的定義:
有3項或者更多的索賠要求
在過去的5年之內得到了超過60星期的福利
有大約1/3的失業工人被歸結于這一類(15%的申請人)
過去的十年之中有七年的工齡
總共享有少於35周的福利
占申請人的25%
不適合其他分類的申請人被歸納于這一類別
大部份申請人為剛剛進入工作崗位的年輕工人和移民
占申請總人數的58%
例如:
除了到離家很遠的地方工作,工人們也被迫接受工作環境和工作時間不同的工作。工人可能由白天工作轉換為倒班制的工作。
對家庭和女性的影響?
長期工作后的申請者的定義:
偶爾申請者的定義:
如果工人確實不能找到合適的工作會怎麼樣?
申請人需要提供他們在積極尋找工作的證明記錄以獲得每天的福利。
HRSDC(Human Resources and Skills Development Canada)並沒有更多的資源來為失業的工人進行職業培訓。
工作人员名单:
Jennifer Huang 為CIN勞工小組委員會改編
由Michelle LeBlanc首次演讲
上訴流程的其他變化:
大部份聽證通過電話進行…而不是面對面交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