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省政府在2011年把多倫多公車服務列為必要服務。

TTC工會為要奪回其罷工權利已向安省最高法院提出上訴。

TTC在2008年4月的罷工使到乘客在一個星期五晚上滯留之後,安省自由黨政府在2011年把公車服務列為必要服務。

跟隨今年較早時加拿大最高法院推翻沙斯卡通(Saskatchewan)除去公務員罷工權利的決定,TTC工會於兩星期前提出上訴。

TTC工會113分會(Amalgamated Transit Union Local 113)主席Bob Kinnear指出,法院裁定工會在集體談判中的一項基本權利是罷工權。

他說,也許(罷工)會對1百50萬公車乘客構成不便,但這不是威脅性命的情況。2008年9月市府職員報告,認為2008年周末的公車罷工並沒有妨礙緊急服務。

省議會在罷工後的星期一早上通過立法。

Kinnear說,自由黨政府面臨2011年的省選,如果拒絶立法,擔心前保守派市長福特的支持者會強烈反對。

勞工廳長Kevin Flynn為當年立法辯護說,多倫多當選的官員和肯定住在多倫多市的人理解並同意,它是不可或缺的服務,需要得到這樣的對待。我們已經忍受那些罷工,我們已經看到,癱瘓的時候會發生什麼……很多人日常都依賴這服務。

他表示,沒有壓力要把GO 運輸列為必要服務,因為那些通勤者可以「作其他安排」。

但是保守黨領袖Patrick Brown說,交通和運輸模式的建議,應該進行辯論。

他對記者說,必須要對話。很多人依靠GO運輸不亞於「依靠TTC去上班」的多倫多人。

女發言人表示,GO從未發生過罷工。

Kinnear 指出,在2011晚些時候,約克區巴士司機罷工3個月,期間省府並沒有干預。

他說,我估計在約克區的人們並不比在多倫多的人們那麼重要。

NDP Leader Andrea Horwath remains cool to the essential-service legislation for the TTC.

安省新民主黨領袖Andrea Horwath對立法TTC為必要服務保持冷靜。她說,集體談判權是相當基本的,罷工權是其中重要的一部份,它是給予工人討價還價的籌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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